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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丨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2022年05月14日来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着力建设智造强省,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实际,制定辽宁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促进了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成效。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工作不断深入。沈阳、鞍山两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大连、沈阳两市获批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营口、盘锦和抚顺三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知识产权源头保护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省专利申请量86527件,商标注册申请量130597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累计139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108.9%、187.1%和39%;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3574件,为2015年11640件的2倍,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占比为49.33 %;全省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从2015年底的5.29件提高到2020年底的10.98件;PCT专利申请从2015年底的235件提高到2020年底的456件;规模以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有效专利数从2015年底的0.08件提高到2020年底的2.195件;有效外观设计从2015年底的8824件提高到2020年底的16604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从2015年底的757户提高到2020年底的1429户。全省共获得中国专利奖84项。
  知识产权运用稳步发展。全省共有7个城市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10个县(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26家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157家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389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不断加强,专利、商标质押贷款额达到197亿元。
  专利流动性显著增强,全省专利转让由2015年的1356件,提高到2020年的4872件,增长3.6倍。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让2526件,其中转让给省内企业930件。
  成功举办3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吸引境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3.7万个线上线下项目参展,成为海内外有影响力的国际专利品牌展会。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2016-2020年,全省各级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专利执法案件3427件,其中专利纠纷调处案件1368件。建立了以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健全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援助工作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十二五”末的72.24分提高到2020年的76.95分,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推进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创新,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专利导航,提高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辐射能力。辽宁省信息中心和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获准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大连理工大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省49人列入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有68家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机构,548家商标代理服务机构;563人取得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为“十二五”同期的2.11倍。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以及知识产权职称制度,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纳入省委组织部人才培养计划,受辽宁省委组织部委托举办专题培训班。支持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和硕士专业。“十三五”期间,培养知识产权方向硕士研究生40人,本科生300人以上。
表1  辽宁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发展形势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全球科技创新活动进入新的密集期,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加速调整重塑,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更加激烈,知识产权作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激励创新的基本作用更加突出。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为引领,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和新任务,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产学研有所脱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产业化比例偏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专利运营能力亟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效果还不能满足市场主体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各类人才还不能满足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需要,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待加强。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补齐短板,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生态,突出高质量,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总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引领支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和运用效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政府引导规范和市场内生发展的“双轮”驱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质量优先,创新发展。厚植知识产权发展的质量优势,加强源头保护,增强知识产权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核心专利布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和商品化,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突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主体地位,突出知识产权高效运用的关键环节,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进行分类指导,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强化保护,系统协同。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强化保护,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上下联动,推进区域协作,促进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推进。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优化结构,加强源头保护,基本形成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主要知识产权创造指标位居全国中上水平,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6%,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0%,商标有效注册量和地理标志登记数量实现稳步增长。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发挥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作用,壮大一批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稳步提升。积极构建“以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为一张名牌,基本建成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进机制完善、效益提升、能力培养和运用促进四项工程的‘1+1+4’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体系”。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量、专利转让、许可数量、高等学校专利转让数量年均增长10%,培育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年均60家。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强化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年均增长10%。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完善包括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分析、评估、运营、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等知识产权服务全链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到2025年,代理服务机构数量超过650家,建成2-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试验区。
  ----知识产权人才作用充分显现。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人才政策,创造良好的留人用人环境,发挥人才的作用。到2025年,从事知识产权创造、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数量达到1.2万人以上,包括企业知识产权人才2000人以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知识产权人才700人以上,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表2  辽宁省知识产权“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指标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做好《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衔接,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
  (二)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推动知识产权提质增量。健全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动态跟踪和反馈机制,指导和促进企业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专利组合,做好专利储备。引导企业加快海外专利布局,开展国际专利申请,实现知识产权创造从量的积累向量质并举转变。
  强化价值导向。聚焦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通过“揭榜挂帅”,持续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产业、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制定《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指导意见》,加强专利技术前瞻性布局。强化研发过程专利管理,培育一批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全省的重点优势产业找准发展方向,着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完成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商标、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培育力度。推进商标注册、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便利化,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支持有保护需求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防止商标被抢注。鼓励围绕辽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高知名度商标。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申请知识产权。
  (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导向。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安排,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惩戒力度,规制恶意诉讼。推广使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合同范本和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研究制定辽宁省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的实施意见。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亮剑护航”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监管和查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加强对特殊标志、冬奥会等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贯彻专利、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拓宽社会共治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和公证工作机制,探索诉仲对接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工作模式。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成立专利代理师协会,引导代理行业自律自治。推广应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专家库。推动侵权损害评估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推动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以保护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快保护体制机制。建立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高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保护能力,建设大连保护中心、中国(葫芦岛)泳装快速维权中心。推广专利优先审查、集中审查,推动全省商标窗口建设。全面推动全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产业高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实现快速维权;探索建立多地协作机制,面向重点关注市场,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第五巡回审理庭作用,推动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远程审理和异地审理。
  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工作环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落实“一带一路”相关保护协议,推动辽宁企业利用专利、植物新品种审查结果共享机制,召开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积极回应国内外权利人关切。推动建立中德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落实中德园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安排。推动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全面推动以国家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产业集群、企业聚集区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为重点,以县(区)知识产权局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拓宽维权通道,开展维权援助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建设“辽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培训,建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推动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学会中建立志愿者队伍。依托快速协同保护机构建立调解委员会。
  (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体系,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宣传活动。开展政策宣讲和普及教育活动。
  提升知识产权文化认知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宣传知识产权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宣传知识产权文化核心观念,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观念深入人心,融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成为社会新风尚。
  拓宽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渠道。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各类学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扩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训规模,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促使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评选并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年度典型案件。
  四、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领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一)打造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品牌
  突出“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挥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项目聚集和人才聚集优势,展演论一体推进,将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办成高端优秀项目交易平台、高端人才交流平台。以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为核心,建立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战略建设深度融合。
  (二)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以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沈阳、大连两个重点城市建设为导向,其他各市N个特色产业运营中心和产业联盟为抓手,打造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1+2+N”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带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深入推进大连、沈阳国家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国家、省级示范试点两级培育和管理工作,力争到“十四五”中期基本建成辽宁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三)完善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沉睡专利”向企业转移转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进专利导航助推企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机制,支持发展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能力。
  (四)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担保等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增强企业对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认知程度。创新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知识产权保险等手段获得商业贷款,积极为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小微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五)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促进市场主体能力提升,持续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贯彻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政策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财税激励政策。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地理标志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联盟发展。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贯标,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确定贯标主体,强化贯标实务培训,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支持各类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推行贯标。
  (六)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机制,加强与科技、商务、金融等多部门合作,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积极引导知识产权融入创新创业各个环节发挥作用。推动沈阳、大连等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推进专利导航助推企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助力乡村经济发展,鼓励引导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移转化。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创新发展
  (一)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和发挥中国(辽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葫芦岛)泳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国家、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进市级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覆盖全省的“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和省内网络办公资源深度对接,实现权利信息一站式查询,办事服务一网通办,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数据和服务支持。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图书情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协调联动的服务体系,加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各级公共服务网点培育与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持代理、评估、投融资、运营、托管、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各类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全省知识产权品牌和星级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置办事机构、建立联盟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聚集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从基础服务向高端服务转变,打造“一网通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规模大、范围广、质量优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
  (二)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布局
  集聚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需求,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大连高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试点建设,加快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推动沈阳、大连等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依托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推动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集聚发展。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优秀服务机构落户辽宁,形成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有机衔接、相关机构互动发展的格局。
  (三)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水平
  加强政府、行业协会对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机制。发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联盟,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商标协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制定出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和奖惩办法,加大对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专利代理机构贯彻实施专利代理相关服务规范,引导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一)强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建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机制。选派优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到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交流、访问和培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人才。鼓励高等学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硕士专业,推进博士生培养,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学历教育。支持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知识产权学院加快发展,推动建设独立的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支持开展知识产权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改进完善辽宁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现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分析等人才的快速增长。将知识产权人才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招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二)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环境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库,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监测分析,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完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轮岗交流和跨地区跨部门挂职锻炼,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互动,引导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引进计划,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纳入职称评定范围。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和薪酬制度,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创造条件。
  (三)完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结构和布局
  重点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一批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进行发展和经营的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一批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许可、资本化和产业化等知识产权运营人才,一批能够灵活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并为企业、产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专利信息分析人才,一批拥有国际视野,具有丰富国际交流经验和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能力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
  七、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一)完善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
  通过新加坡-辽宁经济贸易理事会合作机制、辽宁-德国巴符州混委会会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积极搭建平台,办好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加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充分利用服务贸易展会平台,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绩。
  (二)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
  通过召开有关国家驻沈阳总领事馆信息沟通会、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加大深耕日、韩、俄经贸合作力度。支持服务机构与境外相关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共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构建专利池、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三)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建立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法律发展动态。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及时向省内涉案企业通报境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引导、鼓励省内涉案企业积极应诉。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保险业务。
  八、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重点问题。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二)加大财政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知识产权工作,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各项规划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深化多级资本市场,支持建立以银行为主,保险、证券、信托、融资等金融机构及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市场化知识产权金融体系,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考核宣传
  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省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高度重视对外宣传工作,提升对外宣传水平,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全省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打造辽宁崇尚创新、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
  (四)规划的执行
  规划执行年为2021年至2025年,保持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执行的连续性,并与《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辽宁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相衔接。同时,为确保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规划目标进行及时调整,推动重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本规划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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