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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2022年05月26日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格局下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知识产权的质量意识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注重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知识产权(专利)规划》,扎实推进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快速提升,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领域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创新要素有力集聚、创新活力有效激发。知识产权工作为推动全区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提供了有力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和贡献度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支撑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1.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制定《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加快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每年印发《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印发《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暂行)》;支持企业“贯标”工作,促进高质量专利转移转化;组织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十年评估;编印《新疆知识产权(专利)三十年》,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实施专利质量提升行动,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十二五”时期的1.82 倍、1.85 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以下称PCT专利申请量)达到7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年均增长21.8%;25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其中2项获金奖;119项专利获自治区专利奖。其中2020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1.94万件、1.28万件,45项专利获第四届自治区专利奖;全区已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8个、地理标志商标89件,合法用标企业176家;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干、精河枸杞、阿克苏苹果、策勒红枣、霍城薰衣草、博湖辣椒等7个地理标志先后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新疆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国际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3.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力度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横向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处理机制,在重点行业和专业市场探索建立快速维权机制,设立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深入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不断规范代理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在乌鲁木齐等8个地(州、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雷霆”“护航”“闪电”“铁拳”“利剑”“剑网”“秋风”“龙腾”等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专利行政案件4338件、商标行政案件3425件,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优化创新创造及营商环境。
  4.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5900万元,支持高质量专利实施项目195个,引导和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全区49家企业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4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84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印发《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暂行)》《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积极构建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推出“知疆通”“商标贷”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产品,拓宽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2016年至2020年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36.8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5.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成立全区首家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支持国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全区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15家,商标代理机构383家。建立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印发《自治区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开展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星级评定活动,有效提升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数据+运营+服务”的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新设乌鲁木齐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窗口3个,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效率。
  6.知识产权事业基础不断夯实。“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管理机制融合,明确了“融合同心、聚力发展”“固本强基、创新突破”工作主题;稳步推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一窗通办”,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启动运行;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契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援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援疆省市的支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每年发布《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二)面临形势
  一是推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使该变局加快变化。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迫切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深刻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时代内涵和战略意义,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迫切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创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对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战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即将颁布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自治区也将制定知识产权强区战略纲要。自治区知识产权规划作为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最重要的实施手段,要发挥好知识产权规划施工图作用,以规划落实战略,确保战略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对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和竞争,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需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探索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等领域合作;探索多部门合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及时跟踪周边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便利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对全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任务要求,需要编制并实施好“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使知识产权规划在自治区规划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十四五”时期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五是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需要通过创新引领和能力提升,实现知识产权事业全领域突破、全方位提升、全系统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与质量、标准化、价格等现代市场经济管理要素的综合运用与管理,为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拓展更大空间、创造更好条件,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存在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仍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全区知识产权数量少与质量低同时存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平衡。“乌-昌-石”及天山北坡城市知识产权产出相对集中,南疆地区发展严重滞后,需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促进平衡充分发展。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同治理模式尚需探索,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难和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难等两难现象明显存在。知识产权运用方式单一,知识产权“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影响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性短板尚需补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够。五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亟待解决。知识产权执法、管理、服务和实务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匮乏,知识产权人才数量、结构、层次难以支撑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以自治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动新疆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主线,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为突破口,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明确发展思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的工作部署,适应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构建新格局的战略需求,在规划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上注重系统谋划,体现知识产权强区战略的深入实施,突出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
  ——坚持求真务实,顺应发展形势。注重规划的约束性与指导性,规划目标突出战略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内容具体务实,更加突出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系统设计。
  ——坚持开放合作,提升治理能力。紧紧抓住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战略机遇,推进“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坚持统筹协调,促进融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规划与相关领域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协调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全领域知识产权融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知识产权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效能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位一体、融通增效”,形成创新激励和创新保护“双高地”,初步建成特色知识产权强区,我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权益分配更加合理,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市场支撑环境全面优化,服务业规模和水平较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显著提高,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GDP)比重明显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提升,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更加活跃,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合理流动,带动社会就业岗位显著增加,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更加活跃,海外市场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运行机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平均每万户市场主体拥有1550件有效商标。
  ——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显著提高。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情况明显改善。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上升为85%,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等优质资源大幅增加。行政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构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体系,建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业态发育更加成熟,资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市场竞争能力大幅提升,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1.培育高价值专利。贯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加强专利导航推广应用。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等十大重点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引导推进创新资源配置与区域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相匹配,形成知识产权引领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共同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试点,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
  2.提升企业专利创造能力。不断优化扶持政策,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切实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探索推进专利创造新模式。开展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专利创造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大经济科技项目承担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支持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研发推广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到2025年,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80家。
  3.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积极推进国家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运行机制,促进专利以许可的方式转化实施,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大力实施专利推广项目,突出专利奖对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激励,突出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导向,将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重要指标,强化效果追踪和统计。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做好自身专利清查工作,摸清专利存量,围绕专利技术赋能产业情况进行专利分级,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4.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发布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加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力度,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体、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的新疆特色现代工业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完成250家以上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贯标。重点围绕发展特色产业,努力建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建设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5.推进专利金融创新发展。深入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推广专利质押融资新模式,探索开展专利保险、证券化等业务,支持扩大专利融资规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健全技术、市场、中介、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专利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继续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程,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30亿元。
  6.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专利检索数据库服务系统,制定为创新主体进行全面、深度专利检索的服务举措。推进各类专利信息服务资源互联共享,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统筹推进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机构职能,实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便利高效。充分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作用,鼓励和指导符合条件的机构和高校积极申报建设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引导区内外专利服务机构进驻,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1.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受理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增加国家赋予乌鲁木齐商标代办窗口更多服务新疆发展的职能。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商标审查协作机制建设,提高商标审查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州、市)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窗口,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
  2.加快推动商标品牌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在商标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有力支撑品牌发展。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集商标成果展示、交易、评估、担保、融资、维权保护等商标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
  3.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业品牌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强自主品牌培育。以打造有竞争力的制造业为目标,引导制造业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使用管理体系,鼓励重点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创建自主品牌,提升新疆制造业整体形象。
  4.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化建设。积极推动“一乡(镇)多标”“一社一标”建设。围绕特色林果业、优质粮棉、特色经济作物等特色农业开展品牌创建工作,着力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以品牌化促进标准化、推进产业化,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加快提升“新疆制造”字号农产品“新疆品质”,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全面推广“合作社(公司)+地理商标/农产品商标+农户+基地”的产业经营模式,引导我区优势农产品企业通过品牌运作延伸产业链,拓宽农产品供应链和服务链渠道,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实现商标品牌富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促进现代服务业品牌发展。在大力推进传统服务业以商标品牌为核心转型升级的基础上,以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会展、广告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对生产的服务支撑能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及时对新业态、新服务提供商标保护,推动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品牌发展。
  6.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推进“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发挥“新疆品质”建设工程对特色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助推作用,成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鼓励支持各地(州、市)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制定区域商标品牌发展实施方案。促进品牌建设与产业、区域协同发展,带动区域品牌经济发展。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标品牌合作,鼓励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拓展商标品牌营销渠道,提升影响力。支持企业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兴业态,扩大新疆品牌国际影响。
  (三)促进地理标志加快发展  
  1.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等安排,科学规划推进自治区地理标志工作,适时出台自治区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的新途径、新举措,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创新发展差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2.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全面摸清全区地理标志产业现状,鼓励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精准定位目标产品、目标主体,制定符合产品特点、产业特性的运用促进计划,着力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支持各地方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和品牌特色,促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3.搭建自治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平台。将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和查询检索等信息公共服务纳入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加强地理标志人才培养,举办地理标志各类论坛讲座,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地理标志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品牌意识,鼓励企业运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动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发展。
  4.加快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区建设。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市地理位置优势和首府经济引擎作用,在乌鲁木齐市建设“新疆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区”,汇集地理标志产品、市场、金融、物流、人才、数字化平台等高质量发展要素,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展示中心”等相关平台,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业集聚效应,集聚品牌发展要素,延长地理标志产品和服务产业链条,加速产业融合。给予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税收、融资、人才等专项配套政策支持,营造营商“聚品、延链、增值”的良性发展环境,推进自治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壮大。
  5.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将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全面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总体状况;支持各地围绕地理标志出台专项扶持奖励政策措施;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积极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推动地理标志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增强新疆地理标志国际影响力。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强自治区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开展专利促进与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研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惩戒力度。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企业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落实“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和精准度。探索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新模式,建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协作机制。
  2.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加大专业化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培育力度,研究探索仲裁、调解、公证业务类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承诺机制,加强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完善商标、专利等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推动在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中建立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3.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进一步发挥专利、商标行政确权远程和异地审理制度在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与法院、公安及有关职能部门跨部门协作和衔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合力;建立健全兵地联合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兵地联合执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将适宜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通过引导、委托等方式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4.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良环境。以“中国—亚欧博览会”、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为契机,积极宣传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果;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实地调研、书面交流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探索多部门合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及时跟踪周边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收集发布周边国家知识产权动态和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等信息,为企业在周边国家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维权提供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拓展海外维权咨询业务,提高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对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治力度,依法通过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等方式及时固定侵权证据,适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正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裁判制度中用到位,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充分发挥刑罚威慑功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广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以更多举措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五)推进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1.促进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运用。以夯实知识产权基础、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为重点,聚焦新疆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重点在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林果业、葡萄酒、馕、旅游、中药民族药(维药)开发等领域充分挖掘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加强与各援疆省市及周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形成独具特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合作机制,助推特色经济发展。
  2.推进特色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社会信誉度。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注册国际商标,重点打造商标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培育特色旅游品牌,助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力推进“文化润疆”,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3.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技术的交易、许可、流转和转移转化。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建设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专利价值和产业链地位。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示范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引导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专利储备,建立运营制度,规范运营程序。
  4.探索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试点示范工作,夯实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基础。各地(州、市)要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工作,对接知识产权援疆项目,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中国(克拉玛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组建中国(新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相关重点产业专利快速预审、专利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及专利导航运营等工作。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壮大区域特色经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进程。
  5.加强兵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的思想,促进兵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全力支持兵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兵团知识产权工作向南发展,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兵地共同开展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运用管理、执法协作、信息通报、宣传展示等相关工作,加大对南疆四地州和兵团南疆师市知识产权帮扶和支持力度,推进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专项行动
  (一)专利质量提升
  培育高价值专利,全区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要激励科研人员发明创新,把高价值发明专利纳入科研人员奖惩考核体系,建立专利申请诚信档案,持续开展专利申请质量监测与反馈。提升专利代理质量,深化专利代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强化竞争机制和行业自律,加大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诚信信息披露力度。针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质量,构建反馈、评价、约谈、惩戒机制。提高专利运用效益,加快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专利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专利导航等提供平台支撑。提升专利保护水平,支持企业在产品销售目标国或海外生产基地所在国申请专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建立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机制。
  (二)商标品牌战略推进
  通过培育“新疆制造”,提升新疆商标品牌服务能力;通过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新品工程”),发挥新品工程对特色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助推作用,成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以高质量的商标确权夯实新疆品牌建设基础,挖掘新疆优势资源,推进“新疆制造”和“新品工程”,加快“新疆产品”向“新疆品牌”跃升,讲好“最美新疆故事”。
  (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
  围绕地理标志品牌提升、品质保障、品类拓展等方面制定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培育壮大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将人文、地理、历史、文化与地理标志融为一体,对地理标志进行广泛宣传,助推我区地理标志走出新疆、走向世界。积极参与国际互认、品牌价值评价等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组织地理标志产品参加国内外的各类交易会、博览会、推介会等经贸活动。支持拍摄地理标志专题宣传片,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优质地理标志,提高产品知名度,形成品牌影响力。指导地理标志持有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生产经营地理标志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建立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5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3个。
  (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优势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与效率;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执法工作制度,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在激励创新、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工作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和支撑保障,力争到2025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覆盖全区14个地(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及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商贸流通领域等范围,机构队伍稳定壮大,工作制度得到完善,工作机制得到健全;着力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快使服务水平适应需求,做好中小企业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展会、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领域维权援助工作,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维权援助模式,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疆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
  (五)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制定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方案,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试点示范工作,夯实特色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基础。各地(州、市)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工作,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聚焦新疆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引导企业加快统筹知识产权资源布局,在知识产权支撑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加强与周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方面培育形成知识产权特色优势。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强化农业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注册国际商标,重点打造商标品牌建设,提升新疆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壮大区域特色经济。探索区域特色知识产权工作模式,推进乌鲁木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技术的交易、许可、转移、转化。发挥新疆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建设“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在“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统筹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南疆地区知识产权帮扶和支持力度。
  (六)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整合公共资源拓展服务渠道为抓手,以高效运行机制为保障,加快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新疆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体系,夯实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基础,增强新疆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助推新疆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投入,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申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打造“服务政府+服务企业、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线下+线上”的一体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业务服务、信息服务“一网通办”。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的专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引进和使用政策,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七)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
  构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生态系统。重点加强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专业化培训,继续举办自治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加强青年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做好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支持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和高校学历教育,加强自治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各地(州、市)用好各类培训资源,扎实开展实务型人才培训,着力建立一支覆盖经济、科技、文化、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化、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新疆)培训基地,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专员派驻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商标节、品牌日等大型活动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活动,提升知识产权文化质量。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白皮书,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打造新疆知识产权文化品牌活动,推进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通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润疆”的深入开展。
  (八)知识产权援疆与交流合作
  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援疆政策,推动援疆省市优势资源向新疆战略转移。广泛开展自治区同援疆省市的交往交流交融,以挂职交流、专项培训、课题研究和调研指导等为载体,打造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援疆通道,加大对新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激励援疆人才结合自治区发展实际开展知识产权创新活动,引进援疆省市先进适用的专利技术在新疆转化运用,发挥专利技术在产业援疆中的引领作用,支持新疆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南疆四地州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引进先进专利技术开发当地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快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规划年度推进计划,加强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州、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强资源配置,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各级财政做好规划实施经费保障工作,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各地(州、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战略意识和全局意识,强化知识产权规划的执行能力,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四)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取得实效
  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各地(州、市)、各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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